今天發生一件個人生涯的大事件..
而整件事的開端是由某讀者為我貢獻的,
故對此. 個人向此位某讀者表示感謝。
事情是這樣的...
五月底, 我寫了一篇文章: F3廠 點滴. 其中表現了整個團隊所營造的成果。
日昨, 老闆接獲通知, 從旁得知我將此篇文章放在網頁上, 在今日轉達我本事件的嚴重性。
故今天上午我對此事件做了緊急的滅火。
老闆向我敦敦教悔了一番:
讓我了解什麼叫做「公司財產」及「私人財產」的觀念; 以及一位主管應具備的行事準則。
老實說, 這件事讓我反省蠻多的...
至少讓我明白, 為何以部落客的身份, 卻不能在自己的部落格上以任何形式表示自己公司的相關資訊?
這不是言論自由及著作權的觀念, 而是基於一位「主管」應具備的態度以及其負責之行為使然。
很感謝這位不具名的某讀者, 點出了我的錯誤, 也點醒了我再向上領悟的一課。